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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革!办理烟花经营许可证由前置变为后置审批
发布作者:管理员    编辑时间:2014-11-25 09:35:19

(本文共570字)

昨晚(2014-11-24),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公布了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项目共有226项。我有幸及时获得了该批项目目录,仔细阅读后发现,与烟花爆竹行业有关的项目就有下列8项。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1、销货退回的消费税退税审批。

2、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补缴消费税审批。

3、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

4、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5、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技能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6、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国务院决定调整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审批事项:

7、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8、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后两项,将办理烟花爆竹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即:设立烟花爆竹批发或零售企业时,先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然后再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这种改变是非常合理的,例如,设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时,要求必须有危险品仓库,当企业还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时,企业还不是法人主体,也就无法建设或购买或租赁危险品仓库,此时又怎能办理经营许可证呢?实际上成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矛盾。现在好了,你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成为企业法人之后,再设法取得危险品仓库,然后就可顺理成章地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了。


改革,在向我们走来!


(作者:刘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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