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烟花爆竹禁放区扩大了,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区域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11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下发了《关 于划定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的通知》,对于成都天府新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作了明确规定。结合《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自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划定为:华阳剑南大道以东、华府大道以南、天府大道南延线以西、牧华路以北 围合区域。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成都市中心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 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中心城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可以在指定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 以外的区(市)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违反规定燃放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赖芳杰)
来源: 华西都市报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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