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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执法总队:抓重点 保稳定 大力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执法检查
发布作者:管理员    编辑时间:2017-02-16 09:48:58


   为切实做好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月23日,省安监执法总队总队长张仕勇带队对成都温江区、大邑县和崇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暗访检查。



检查组一行检查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制度执行情况和仓库存储烟花爆竹情况,暗访了烟花爆竹零售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情况、检查零售点是否存在“两关闭”“三严禁”和法律符合性等方面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烟花爆竹零售点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一些零售点存在经营不规范、零售专柜烟花爆竹与杂货混乱摆放、未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的消防器材未摆放正确的位置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业主立即进行整改。

张仕勇强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存储、配送等活动,春节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等相关规定;零售网点绝不允许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能超量存放,严禁集中连片经营,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要进一步增强自觉守法意识,依法经营、安全经营。省总队1月已经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指导意见》,市、县(区)安监执法队伍要结合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的时段特点和职能职责,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为执法检查依据,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举报核查、联合执法等方式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执法举措,加大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察执法力度。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岁末年关忽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违法非法行为,对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场所存在重大现实安全隐患的,要严格按照“八个一律”进行严罚重处,对应当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来源:省安监执法总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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