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湖南各地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取得了丰硕战果。
长 沙 市长沙县
3月30日,㮾梨街道安监中心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及超市进行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此次行动,检查组共检查超市(小卖部)12家,发现其中4家超市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共收缴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烟花5桶,盘鞭5盘,条鞭98封。对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形成震慑,有力维护了辖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邵阳市
新邵县
3月28日,新邵县潭溪镇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执法行动,重点整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和有证烟花爆竹零售点二级批发行为。
检查组发现栗山村栗山平价商店仓库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潭溪镇安监办和派出所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时,店主刘某摔掉执法人员执法证,无理漫骂和阻碍执法,态度恶劣。根据调查事实和店主刘某的认错态度,当地公安部门对刘某给予行政拘留五天、没收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治安处罚。
城步县
3月28日,城步县执法检查组在西岩镇暗访检查时,发现裕丰批发部的日杂商店内摆放爆竹进行非法销售,暗访人员锁定证据后,立即组织西岩镇安监站和镇派出所对该店进行现场执法。
步县自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来,在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非法行为上不断加大力度,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案件5起,收缴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产品价值4万余元,罚款1.5万元,行政拘留1人,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安全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宁县
3月27日,新宁县黄金瑶族乡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及驻村干部等20余人分成两组,对全乡的超市、商店、杂货铺、副食品店等场所进行全面的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检查组对农村个体商店及闲置的房屋逐一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烟花爆竹上是否贴有商标、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配置灭火器、是否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等进行了细致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销售点,检查组现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工作人员在检查时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注意事项,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营造了浓厚氛围。
此次行动共检查21家个体商店、3家超市、3家持证烟花爆竹销售店、5户闲置房屋,查处2起安全隐患,进一步净化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环境,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为“清明节”期间的安定祥和提供有力保障。
岳阳市
3月28日,岳阳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林军华带领检查组深入到汨罗市名山渡口、汨罗市国际广场、屈原管理区以及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等地,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安全生产进行随机暗访检查。
每到一地,检查组都要对容易存在和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认真排查,要求大家要持续推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力开展专项整治,突出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进一步强化特护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大城区禁炮和有奖举报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确保城区烟花爆竹“零销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的清明节!
湘阴县
3月29日,湘阴县漕溪港街道联合县打非办、公安局出动40余人,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共检查超市、商店96家,取缔非法储存点6处,收剿烟花爆竹169件,有力地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持续推进。
永州市
宁远县
3月29日下午,舜陵街道安监站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存在没有配备相应安全设施等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门店,检查组要求店主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实行专店经营,确保清明期间安全生产“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