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讯日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发布最新通告,从2018年8月1日起,将在城区、度假村等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对燃放单位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燃放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此之前,北京密云城区居民在正月初一、十五等时间段,只要不是在禁放区,还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而根据最新政策,今后密云城区内一年365天都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密云城区包括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和密云经济开发区,这些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北京市密云区在任何时间均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还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20米,车站等交通枢纽及其周边10米,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及其周边60米,医院及其围墙外10米,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及其周边10米,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大型停车场及其周边10米,宾馆、饭店、度假村及其“门前三包”区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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