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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贩子利用网络做非法生意 北京警方一窝端
发布作者:管理员    编辑时间:2018-02-05 14:46:24

    刘某从2017年6月至今,先后多次利用微信从王某处批发购买总计2万余元的非法烟花爆竹,并储存在家中,然后在百度贴吧和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批发售卖信息。日前,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大兴公安分局和其他职能部门查获一起重大网络贩卖烟花爆竹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多名,现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00余箱。

网上发布售卖烟花信息

北京警方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人利用网上贴吧发布兜售烟花爆竹信息,治安管理总队接此线索后高度重视。侦查员与网络贴吧中留的手机联系,但嫌疑人刘某非常狡猾,多次改变联系方法,最后才让侦查员加了微信,并利用微信的位置共享等功能甄别民警位置,没有发现异常后才让侦查员浏览了其微信朋友圈,民警发现在刘某朋友圈内发布了大量销售烟花爆竹信息和图片。同时,另一路民警在刘某家门口多次发现北京牌照的厢式货车出现,形迹可疑。

1月27日,民警在大兴区将利用北京牌照厢式货车运送非法烟花爆竹的王某抓获,当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8箱。随后,民警在刘某家中的北房主卧室、东西门房内、门外富康汽车内、村边亲属家的西厢房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00余箱。

顺藤摸瓜查获烟花窝点

经查,刘某从2017年6月至今,先后利用微信多次从王某处批发购买总价值2万余元非法烟花爆竹,且均为王某驾驶厢式货车将烟花送至其家中,后其在百度贴吧和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批发售卖信息,准备将购进的非法烟花加价卖出牟利,刘某对此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大兴分局行政拘留10天、王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大兴分局行政拘留10天。其他情节轻微人员经批评教育释放。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2017年10月至今,北京市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13000余箱,查获各类非法案件一百余起,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一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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