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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全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管理员    编辑时间:2014-08-27 09:39:54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417号)的有关精神和《关于同意四川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方案的函》(川职改办函〔201424号),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全省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评价与认定、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服务、劳动安全工程管理、爆破安全技术与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并经单位推荐,均可申报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申报截止日以前退休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安全生产事业服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学历和资历要求:
    1.
获得博士学位、聘为工程师后,实际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聘为工程师后,实际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聘为工程师后,实际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通过职称全国计算机A级和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或者符合川职改〔200520号、川人办发〔200787号和川职改〔20009号有关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免试”、“降低等次”等条件要求。
   
(四)论文发表要求:任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上能查询到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有效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
   
个别未发表论文,但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能够提供本人任工程师以来的以下工作业绩之一,并经市(州)安全监管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三位同行专家鉴定,确认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并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应用价值,可视为符合该条件:
    1.
作为第一作者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著、编著、译著,或者作为主要作者之一出版的本专业五万字以上学术、技术论著或十万字以上编著、译著(必须注明撰写的章节)。
    2.
主持撰写的专项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至少两篇)。
    3.
作为主要执笔人编写(至少五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的专业教材或技术手册。
   
(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
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破格条件
   
本着从严控制、加强审核的原则,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但聘为安全工程师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已满5年;或者具备规定学历,但聘为安全工程师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已满3年的人员,如果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申请破格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类别及数量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
    2.
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确认本人任职资格的文件复印件;
    5.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及复印件;
    6.
反映本人与工作单位之间人事劳动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7.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8.
任现职以来专业业绩证书(如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
    9.
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
    10.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原件和实例材料等。
    11.
工作单位对其的综合推荐材料一式3份;
    12.
《高级安全工程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一式25份;
    13.
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小2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二)材料装订要求
    1.
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需加盖单位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须按规定加盖印章、本人签字。
    2.
所有证件原件的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由验证人签署“核对无误”并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3.
照片用小信封装封,其背面和小信封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
    4.
所有申报材料用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用线绳系牢,正面统一粘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五、材料报送程序
   
(一)申报人将齐全规范的评审材料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二)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证照核实,并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等情况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写出单位的综合推荐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三)逐级上报审核。申报材料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要求逐级上报审核。一般流程如下:
    1.
县(市、区)申报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县级安全监管局→县级安全监管局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县级人事部门审核→县级安全监管局将申报材料报市(州)安全监管局→市(州)安全监管局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市(州)安全监管局或人事(职改)部门将申报材料报省安全工程高评办。
    2.
市(州)申报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市(州)安全监管局→市(州)安全监管局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市(州)安全监管局或人事(职改)部门将申报材料报省安全工程高评办。
    3.
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逐级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最后由省级主管单位审核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省安全工程高评办。
   
(四)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按人事档案属地化原则,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主管部门审查,经人事职改部门逐级审核报送至省安全工程高评办。
   
(五)央属驻川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申报材料分级审核把关,并由国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申报。
   
六、材料收受及处理
   
(一)同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只能向一个高评委会报送,如多头报送,所评结果无效。
   
(二)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4930日。高评办指定专人接收,当面点清,并履行交接手续,同时提交《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参评人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联系人:李驰、王立娟。联系电话:(0286151125061511227。邮箱:sajjgpw@163.com。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18号安科大厦A8803室。邮编:610045
   
(三)高评办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审核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是否属于评审受理范围;申报材料的种类和数量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时限是否在有效期内;申报人的主要信息是否按规定在工作单位醒目位置公示7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各个栏目内容和附件材料是否填写齐全、规范,推荐手续是否齐备、正确,对应内容是否一致。
   
(四)高评办将初审合格的评审材料按高评委会所设专业组进行分类,并将评审材料和通知答辩的人员名单移交给专业组。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提供的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且应是安全工程类的,非安全工程专业的业绩材料不能作为晋升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的有效依据。其中:提供的论文必须是能够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上查询到、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有效期刊上发表的安全工程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译文、文章清样、刊用通知、增刊不能认定为有效论文。
   
(二)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免试人员在申报评审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供由省级部门或市(州)职改部门同意的《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或《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
   
(三)申报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凡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全省同行业内通报,抄告其工作单位。对已取得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所有申报人员都必须进行答辩考核,未参加答辩或者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程序。答辩时间和地点由高评办提前3天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http:// www.scsafety.gov.cn)上公布,并电话通知申报人。
   
(五)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推荐申报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
    1.
在注册有效期内;
    2.
单位聘为工程师5年以上;
    3.
符合其他申报条件。
   
(六)按照川职改办〔20008号和川价字〔199526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每人240元,在报送材料时由高评办统一收缴;答辩费每人80元,在答辩时收缴。
   
(七)有关时间计算的规定
    1.
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证书批准时间为准。
    2.
任职时间以单位颁发聘书或下达任职文件日期为准。
    3.
同一级职务前后几届聘任,可累计计算任职年限,但有低聘或落聘情况的,要扣除后累计计算。如果学历是聘为工程师之后取得的,则任职时间从取得学历时起算。
    4.
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从被聘之日算起,到申报当年截止日期为止。
   
(八)职称申报相关表格请登陆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除需亲笔签名的以外,申报材料尽可能电脑打印。
   
(九)请市(州)安全监管局做好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相关政策宣传,主动加强与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联系,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工作。
   
(十)省安全监管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指导职称评审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2886630527
   
(十一)本通知印发后,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原《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川安监〔2013209号)和《关于印发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安监〔201490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
申报材料清单
               4.
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5.
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参评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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