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烟花爆竹行业协调督导组、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四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健康、和谐有序发展,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四川省烟花爆竹协会组织制定了《四川省烟花爆竹协会 “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经协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初审,在向全体会员广泛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经协会一届五次理事会表决通过,一届四次会员大会正式发布,现予公布(详见附件),于2017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广大会员单位及入川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省外企业应认真遵守《四川省烟花爆竹协会行业自律规约》和《四川省烟花爆竹协会 “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争做诚信建设的模范,并相互监督;
二、各市(州)烟花爆竹行业协调督导组要起好表率作用,认真做好对《四川省烟花爆竹协会 “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在所在地的执行和有关协调工作;
三、该管理办法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向协会秘书处反映存在的有关问题和建议意见,以臻完善。
邮箱:scyhbz@163.com 传真:028-84383686
电话:028-84385286
附件:
四川省烟花爆竹协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Copyright2014 蜀ICP备15009072号 版权所有 四川省烟花爆竹协会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0号万科钻石广场B座2710 电话:028-84385286 邮编:610051